1、質量鑒別:按圖樣、工藝文件、標準規范等技術文件的規定,對產品進行驗證,將檢驗結果與規定進行比較,評定產品的符合性,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斷。
2、質量把關:承擔對不合格品的標識、監督隔離工作,從而確保不合格材料不投產,不合格零部件不轉序、不裝配,不合格產品不交付的要求
3、質量監督:通過巡檢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操作的行為。發現生產過程可能出現的質量隱患,把質量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產品質量全過程受控。
4、質量證實:通過檢驗活動,對合格產品的隨行文件簽蓋檢驗印章,提供檢驗、試驗記錄,填寫質量證書,并且負責保存產品跟道卡,保證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
5、質量宣貫:宣貫國家和上級的質量方針、政策和本企業的質量方針、目標及質量管理體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