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起訴應訴,對于業務部門在自身運行和處理對外業務過程中自查發現的和法律事務處監督出現的問題反饋和法律風險進行詳細記錄,從法律層面給予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避免問題加劇導致訴累的發生;
2、合同審查,對業務部門的合同進行審核檢查,提出法律意見避免問題的存在,降低法律風險,減少訴累;
3、合同存檔管理檢查和培訓;
4、司法督促壓縮在途資金;
5、法律援助民事案件調解;
6、為公司重大事項出具法律意見;
7、聯系工商局,開展輪胎打假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任職要求:
1.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民商法、經濟法等相關專業優先);
2.有1-3年法律工作經驗(應屆生需有律所/公司法務實習經歷1年以上),熟悉某一領域(如勞動法、民法典、公司法或民事訴訟法等)或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者優先;
3.具備合同審查、法律文書撰寫、案例分析等實務技能。
4.接受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