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物業公司日常工作;
2、簽署、執行與業主相關的合同及協議;
3、檢查各部門的工作執行情況;
4、審批和簽署來往文件;
5、參加總公司及其它部門業務會議;
6、運用資源提高盛昌物業的經濟效益;
7、鼓勵和推動員工工作,提高效率,有責任為公司培訓更多的管理人才;
8、培訓考核下屬工作表現,制定員工工作守則;
9、按總公司及物業公司制度執行賞罰工作;
10、對下屬工作情況及困難,予以適當指導;
11、執行請銷假制度;
12、審核已確定執行的相關合同;
13、報批采購計劃;
14、報批付款,撥付申請表及明確收支分賬項目;
15、領導物業公司全體人員開展工作,對所有項目進行分工;
16、對服務區域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督促,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現象,及時糾正或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反映,對于屢教不改的問題進行處罰并限期整改; 17、負責服務區域業主投訴、糾紛協調處理和業主日常聯系走訪及意見征詢工作,制訂并組織實施業主各階段聯系溝通方案,積極贏得廣大業主的理解、支持;
18、 組織辦理業主入住和裝修手續及相關資料并指導相關人員歸檔;
19、 組織指導客服員工對業主報修接待、登記,及時安排維修人員上門處理并做好相應督促,維修后與業主電話溝通,做好處理結果的意見征詢工作; 20、 負責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的收繳工作,準時安排客服管理員向業主派發各種費用的交費通知單,并督促下屬及時收繳各項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相關工作;
21、 配合集團公司做好年度財務預算的數據統計匯總工作;
22、 負責物業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并評定物業公司員工的薪酬及晉升事項;
23、 每年對本公司的人員編制、薪酬核定在年底前上報集團綜合部(主管及以下人員由物業公司經理提名);
24、代表物業公司與公共職能機構及政府相關部門聯系;
25、每月向總公司匯報工作,定期向各業主單位匯報物業管理執行情況;
26、定期召開例會傳達政策及制定工作方針、計劃;
27、執行正常考勤制度,按總公司及物業公司制度執行賞罰工作;
28、核定物業費用,對物業相關的合同,報批付款等往來文件的簽批;
29、負責組織社區文化活動及社區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