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內容:
1. 進行消防檢查、評估,基礎消防維修,制定并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掌握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設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火災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實施;
3. 能熟練操作消防設備,如火災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具備一定的故障排查和維修能力。同時,能夠使用辦公軟件進行日常工作記錄和報告撰寫;
4.負責制定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計劃,并確保計劃的有效執行,定期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進行檢查、測試和維護,保證其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5.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包括區域內的公共區域、樓道、地下室、機房等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6. 具備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執業證書,具備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服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