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全面負責企業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兼質量授權人,兼藥物警戒負責人;
2. 負責組織建立和完善公司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體系;
3. 負責企業相關質量管理規范的執行,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合規、有效運行;
4. 定期組織公司藥品風險研判,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持續健全質量管理體系。;
5. 承擔產品放行職責,確保每批放行藥品的生產、檢驗均符合相關法規、藥品注冊管理要求和質量標準;
6. 負責企業藥物警戒工作,組織建立公司藥物警戒體系,負責藥物警戒體系運行和持續改進,確保藥物警戒體系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GVP的要求;
7.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藥學、藥物分析、制藥工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5-10年藥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經驗;至少3年以上質量負責人管理經驗,3年以上從事藥物警戒相關工作經歷。
3、做過控釋片或者拉唑類的產品。
4、近兩年有組織企業接受GMP符合性檢查的經驗。
5、熟悉藥品質量管理、藥物警戒相關法律法規,近2年接受過省級以上相關內容的培訓。
6、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細致,責任心強;
注意:工作地點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