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法規、監理合同及項目要求,對施工全流程安全生產實施獨立監督,承擔監理范圍內安全責任,保障施工安全與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監理策劃與準備,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牽頭制定危大工程(深基坑、高支模等)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3、審查施工單位安全資質、人員資格(項目經理、特種作業人員等);檢查進場的安全等方面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
4、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措施及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監督超規模方案專家論證;驗收安全等方面的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 參與驗收分部工程;
5、核查安全投入計劃合理性,確保安全資源落實。
6、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及旁站,重點監督:安全交底執行、施工用電合規性、設備驗收與特種作業持證、危大工程按方案施工、防護措施到位情況;
7、發現隱患下達《安全監理通知單》,重大隱患或拒改時發《工程暫停令》,并上報;
8、制止違規指揮 / 操作,協助提出處罰建議;監督文明施工與環保(揚塵、噪音等)。
9、監督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三級教育、特種作業培訓等)及記錄;
10、審查應急預案,檢查應急物資儲備,督促應急演練;
事故發生時,協助啟動預案、搶險疏散,監督事故上報;
11、參與事故調查,核查整改落實。
12、建立安全監理臺賬(策劃文件、審查記錄、指令文件、巡查 / 旁站記錄等),確保資料真實可追溯;組織編寫監理日志,參與編寫監理月報;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3、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報安全監理情況(周報 / 月報),按要求向監管部門提交報告。
14、參與監理例會、安全會議,協調解決安全問題;
15、配合建設單位、監管部門檢查,落實整改并反饋;
16、與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員聯動,督促其履職。
17、恪守 “獨立、公正” 原則,未履職導致事故需擔責;
18、具備風險識別、應急處置能力與責任心,持續學習法規與專業知識;
19、服從總監理工程師領導,配合團隊工作。
專業:土木工程、電氣、給排水、暖通及自動化專業
所持證書:安全員c證和初級職稱證書,或注冊安全監理證書
1、從事建設單位安裝專業,且負責過10萬平以上項目,具有交付經驗;
2、監理過大型公建、民建項目,負責安裝專業,具有項目交付經驗;
3、熟悉監理工作流程,具有獨立的監理資料整理能力;
4、完成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任務;
5、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向監理工程師進行匯報。
6、后續接受省內及全國項目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