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執行公司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落實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治礦山開發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確保企業生產運營合法合規,推動公司綠色礦山建設和可持續發展。
1.環保合規性管理。
2.污染源監控與治理。
3.生態保護與修復,水土保持和取水許可管理。
4.環境應急管理。
5.數據記錄與對外溝通。
6.環保宣傳與培訓。
專業要求:環保相關專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科學歷取得中級以上職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并具有5年以上礦山一線工作經驗者不受學歷限制)
其他要求:專業理論和技術知識扎實,具有環境評價單位工作經驗,熟悉建設項目環保工作全流程管理,掌握環保風險及防控措施;參與過礦山企業環境評價及相關工作者優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