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維修員負責責任范圍內的維修工作;
2、服從工作安排,協助其他部門做好各項維修工作;
3、熟悉所管房屋的建筑結構,負責檢查共有部位和公共設施的完損 程度并及時修繕。
4、掌握本行業各種設備操作方法,具有排除故障的能力;
5、每天巡查設備運行情況,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
6、發生停水、停電、停氣事故時,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檢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或聯系專業部門及時解決;
7、根據各部門報修,對室內水、電、給排水設施的有償維修服務,做到及時快速修理;
8、協助收費員做好查水表、電表及其它收費工作;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不限學歷,30-50歲之間,有一定酒店、物業工作經驗者優先;
2、責任心強,有上進心,能吃苦耐勞;
3、持低壓電工證或高壓電工證者優先;
4、具備突發事件處理能力(如緊急維修),能夠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程及時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