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為珠海鐵建大廈
任職要求:
1.中專及以上學歷,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
2.熟悉國家治安,消防以及停車場管理得相關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得組織溝通協調及現場管理能力。
4.具有物業行業3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
5.五官端正,身體健康,退伍軍人優先。
崗位職責:
1.負責擬制部門年、月度工作計劃、總結。
2.負責安全及消防、停車場所需物品和對需要維修的物品及時提出申請。
3.制定及適時修訂治安、消防及車場管理手冊。
4.負責公司物業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其負責,協助公安機關處理發生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調查。
5.負責主持召開部門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指示并組織落實。
6.熟悉秩序維護部各崗位職責,掌握管理區域內治安、消防、車輛防范工作規律及重點,負責整個部門的內務管理和考勤工作,負責項目內車輛、消防、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7.每年一次組織各部門對員工宿舍進行安全大檢查,對相關重大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或方案,并組織各相關部門跟蹤落實。負責對項目內發生的各類應急事件進行第一時間處理。
8.負責本部隊員的調配,具有工作上的隨機檢查、考核、調整和指揮權,對違反規定的秩序維護員進行處理。對管轄的物業進行安全、消防、停車場、環境工作監管,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按期復查,負責監督保安用品的正確使用與管理。
9.對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日常服務品質進行分析并采取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10.對部門人員流動情況進行分析。
11.熟悉消防、治安、停車場管理機關的法規和制度。
12.每周不少于兩次進行早班的各崗位巡查,并記錄在《秩序維護部管理人員巡查記錄表》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夜班的各崗位巡查并記錄在《夜間巡查記錄表》上。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