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合則投遞)
1.教授、副教授/其他系列高級:62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省級人社廳認定的高級職稱,從事本專業教學研究或行業實踐經歷10年以上;
2.博士(后):獲得博士(后)學位,本、碩、博均畢業,且各學習階段專業方向一致,可雙語教學者優先;
3.講師/其他系列中級:獲得碩士學位,本、碩均畢業,且各學習階段專業方向一致,省級人社廳認定的中級職稱,"雙師"及雙語教學者優先。
4.碩士:獲得碩士學位,且本、碩均畢業,具備5年以上工作經驗,可雙語教學者優先。
任教要求:
具備AIGC相關教學能力,能指導學生實習、就業、考研、美育等相關課程,能勝任2-3種書體的臨創轉換教學,具備獨立進行書法、篆刻創作、書法史論教學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