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或參與投資項目管理,對擬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擬定投資方案;
2.對經審批的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投資運作,包括對目標企業盡職調查、協議談判和交割、項目談判、投資協議合同草擬等各項具體投資環節的把控;
3.對所投項目進行持續性跟蹤管理,把控項目風險,及時處理項目投后的重大事項;
4.完成公司及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要求
1.35周歲(含)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經濟學類、管理學類、金融學類、法學類等相關專業,理工科交叉背景優先,特別優秀者或崗位匹配度較高的可放寬至本科學歷;
2.2年以上金融機構、咨詢、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國有企業或大型企業工作經歷,投研或研究性工作優先,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2025、2026年應屆畢業生;
3.具有扎實的法務、審計、財務等方面專業知識,熟知國家相關法規及產業政策;
4.熟練使用相關辦公軟件;
5.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善于溝通交流,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和邏輯分析能力;具有較強的自我學習、獨立思考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
6.具備良好的抗壓能力,自律性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操守;
7.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職稱或基金、證券等專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8.中共黨員優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