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店長
【崗位職責】:
1、激發團隊潛能,帶領門店員工完成既定的銷售目標;
2、全面負責門店的“人、貨、場、安”精細化運營(團隊建設、商品流轉、GSP規范、設備維護與安全管理);
3、積極參與并執行公司制定的營運活動,高效執行營銷策略;
4、妥善處理顧客咨詢與投訴,從容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維護門店良好聲譽。
藥店店員
【崗位職責】:
1、基于零售藥店開展業務,學習連鎖零售藥店經營管理、日常用藥、營銷技巧、會員管理等領域知識,為顧客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從而達成經營指標;
2.學習門店的陳列布局、藥品GSP、商品效期管理、商品進銷存等領域專業知識,做好門店的商品管理;
3.參與公司營運項目(如新店拓展、籌建、開業等) ;
4。工作地點可選擇:鄭州、焦作、哈爾濱;
崗位要求:
1、專科及以上學歷,有執業藥師證書;
2、有1-3年藥店相關工作經驗,藥店店長崗位經驗,熟知藥店銷售類別;
3、有優秀的團隊建設以及組織管理能力;
4、善于溝通,樂于合作,具備良的服務意識,執行力以及目標感強,熱情有沖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