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組織日常安全檢查、專項排查及重大隱患治理,確保整改閉環管理;
2、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評估制度執行效果并提出改進措施;
3、牽頭調查處理安全事故,制定防范措施并監督落實;
4、協助礦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礦山方向)、通風安全、采礦工程等主體專業,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
2、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經驗,具備金屬礦山(如金礦、銅礦)管理背景者優先;
3、熟悉礦山開采工藝、安全標準化及風險分級管控體系;
4、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應急決策和跨部門溝通能力;
5、良好的身體素質,能完成下井帶班及深入現場督導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