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為公司的生產管理負責人承擔并負責履行GMP(2010版)第二十二條(二)主要職責中的規定;【2010版GMP第二十二條(二)主要職責:1、確保藥品按照標準的工藝規程生產、貯存,以保證藥品質量;2、確保嚴格執行與生產操作相關的各種操作規程;3、確保批生產記錄和批包裝記錄經過指定人員審核并送交質量管理部門;4、確保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保養,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5、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驗證工作;6、確保生產相關人員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并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二、作為公司的生產管理負責人與公司質量管理負責人共同承擔GMP(2010版)第二十四條中規定的職責;(2010版GMP第二十四條 生產管理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職責:1、審核和批準產品的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等文件;2、監督廠區衛生狀況;3、確保關鍵設備經過確認;4、確保完成生產工藝驗證;5、確保企業所有相關人員都已經過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6、批準并監督委托生產;7、確定和監控物料和產品的貯存條件;8、保存記錄;9監督本規范執行狀況;10、監控影響產品的質量因素。)
三、負責參與制定公司發展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和生產規劃,協同銷售部門組織制定公司年度總生產計劃及各車間年度生產計劃,主持制定、調整年度生產計劃及總預算;
四、負責組織制定各生產車間生產崗位操作規程,組織編寫生產工藝規程,負責組織編寫本部門各級人員崗位職責,并負責審核和批準;
五、嚴格按GMP規范要求組織生產,監督和保證生產計劃和生產目標的完成,確保藥品按注冊批準的工藝規程生產、貯存,以保證藥品質量;
六、確保批生產記錄和批包裝記錄經過指定人員審核并送交質量管理部門;
七、確保廠房和設備的維護保養,以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確保完成各種必要的驗證;
八、確保嚴格執行與生產操作相關的各種操作規程;
九、確保生產相關人員經過必要的上崗培訓和繼續培訓,并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培訓內容,并保證相關人員均通過培訓考核,取得上崗證后上崗;
十、監督GMP規范執行情況;監控影響產品質量的因素;監督生產現場相關記錄;
十一、批準并監督委托生產;
十二、負責和監控物料和產品的儲存條件;
十三、責監督廠區衛生狀況;
十四、負責新產品的生產轉化、技術規范制定工作,主持新產品的試生產工作。
十五、按照GMP規范要求,負責對生產車間布局、設備和工藝改進、降低費用進行研究,并為管理層提供數據;
十六、負責監督生產過程中發生偏差、變更的規范處理;
十七、負責組織召開生產調度會議,及時協調生產工作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及時解決生產、質量、工藝中存在的問題;
十八、負責生產管理團隊的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下級的各項工作;
十九、負責年度培訓總計劃、生產人員培訓計劃的審核會簽;
二十、明確并理解自己的職責,熟悉與職責相關的要求,接受必要的培訓;
二十一、負責監督倉庫實施GMP規范情況;
二十二、完成領導另行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藥師資格,具有至少三年從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藥品生產管理經驗,接受過與所生產產品相關專業知識培訓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包吃、帶薪年假、定期體檢、員工旅游、節日福利、每年多次調薪、周末雙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