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內容:
1.負責礦長辦公會和行政綜合性報告和有關文件的起草;
2.審核各部門提交的公文,修正語法錯誤、邏輯問題或格式偏差;
3.負責公文收發、登記、流轉及歸檔,跟蹤文件審批進度;
4.承辦由礦山主要領導主持的礦長辦公會、工作例會、專題會等各類會議材料的組織、審核、把關、會議記錄和紀要工作;
5.負責礦山來訪人員的接待、轉辦、督辦工作;
任職要求:
1.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管理學、漢語言文學、經濟學、法律類等相關專業;
2.年齡要求:年齡25-40歲,具備履行本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3.工作經驗:應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持證要求:持有經濟師、政工師證書優先;
5.其他要求: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計劃、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具備優秀的自我驅動能力和問題解決能力,責任心強,有韌性,能用積極心態面對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