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木類、水利類、測繪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建筑類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45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可放寬條件。
2.具有5年及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持有安全員證(建安C)、二級建造師(建筑或市政工程)、注冊安全工程師、消防工程師證書者優先。
3.熟悉工程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管理制度;能獨立完成項目安全資料及公司安全管理資料。
4.具備施工現場安全檢查、隱患排査、整改落實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及較強的團隊意識,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6.中共黨員,同等條件下具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省內市、縣(縣級市、區)屬同類型國有企業相當崗位、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