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藥物警戒體系與合規管理
?建立、維護并持續優化公司藥物警戒體系,確保符合《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GVP)、《藥品管理法》及NMPA相關法規要求;
?主導或參與PV體系內部審計、外部檢查準備及整改跟蹤;
?負責藥物警戒主文件(PSMF)的撰寫、更新與維護。
2、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
?接收、錄入、核實、評估來自臨床試驗、上市后使用等渠道的個例安全性報告(ICSRs),包括嚴重不良反應(SAE)、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SUSAR)等;
?按法規時限完成向NMPA及倫理委員會的快速報告與定期安全性更新報告(PSUR/PBRER)提交;
?針對細胞治療產品的特殊性(如致瘤性、免疫反應、長期隨訪需求),制定針對性的風險識別與信號檢測策略。
3、風險管理與溝通
?參與制定和更新風險管理計劃(RMP),尤其針對干細胞/細胞治療產品的潛在風險;
?支持說明書(SmPC/中文說明書)中安全性信息的撰寫與更新;
?協助處理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如群體不良事件),7日內完成初步調查并上報監管部門。
4、跨部門協作與培訓
?與臨床運營、注冊、醫學、研發等部門緊密協作,確保PV信息在全生命周期中有效傳遞;
?對臨床團隊、CRO、合作醫院等進行藥物警戒法規與流程培訓;
?管理或協助管理PV數據庫(如Argus、ArisGlobal、Veeva等),確保數據完整性與可追溯性。
5、國際合規銜接(人才儲備項要求,可作為加分項)
?若公司產品涉及國際合作或未來出海,需了解相關國際PV要求,支持雙報或海外申報。
任職要求
1、教育背景: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優先;藥學、臨床藥學、藥物分析、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公共衛生、生物技術等相關專業;
2、工作經驗要求:
專員崗:1–3年藥物警戒或藥品安全相關工作經驗,有生物制品/細胞治療經驗者優先;(應屆博士若具備扎實的藥物安全研究背景,可酌情考慮專員崗。)
經理崗:3年以上PV經驗,具備獨立搭建PV體系、主導PSUR/RMP撰寫、應對藥監檢查的能力;
3、核心能力:
熟悉中國GVP、《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等法規;能熟練操作主流藥物警戒數據庫系統(如Argus、ArisGlobal等)者優先;具備基礎的數據分析能力,能識別安全性信號;良好的中英文讀寫能力(能閱讀ICH/FDA/EMA指南);嚴謹細致、責任心強,具備高度合規意識與跨部門溝通協調能力。
崗位福利
五險一金、健康關懷、帶薪年休假、帶薪旅游、節日福利、培訓與發展